
人事制度改革是辦園體制改革的關鍵因素。企事業幼兒園園長在幼兒園管理過程中,經常遇到的一個難題就是沒有用人權,想要的人進不來,不想要的人也出不去
,教師素質長期得不到提高。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企事業機關的人事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近幾年來幼兒園的人事制度也開始有所改革。比如,有的幼兒園采用
“大米加小米”的用工制度,即正式工和合同工混用的方式,通過自然減員實現由部分聘用向全員聘用的轉變。還有的幼兒園借助本企業買斷職工工齡的東風,對幼
兒園的職工實行了全員招聘,建立起靈活而富有激勵性的用人機制。但是這些成功的探索只是在局部的某個點上為幼兒園人事制度改革積累了經驗,要想真正地實
施改革,還必須進一步思考:什么因素在制約著企事業幼兒園人事制度改革?未來幼兒園用人制度的方向是什么?只有深人探討了這些問題,才能有效地解決幼兒
園的人事問題。
實行的是“身份管理”。所謂“身份管理”,就是說一個人只要進人了某一單位,他便被編人了單位的“干部”或“工人”身份,屬于“單位人”。他的所有檔案關系都在單
位,進出也不完全由個人做主,而另一方面,單位也要包著他的退休、養老、醫療甚至家屬福利。可見,在身份管理下,個人有責任服從于單位,單位也有義務
包養著個人。那么在這樣一種大的身份管理背景下,幼兒園教師又是一種什么樣的身份呢?幼兒園的教師首先是單位人,具有“工人”或“干部”身份,然后才是幼兒
園教師。或者嚴格地說,教師并不是一種身份,而只是一種工作角色,教師的工作角色可以變,但“工人”或“干部”的身份不能變,教師角色要服從于“單位人”的身
份。因此,在幼兒園中,“單位人”的強大身份弱化了教師的身份角色。只見“單位人”,不見“教師”,成為當前企事業幼兒園用人制度的致命傷。
是建設教師隊伍確實需要,因為“單位人”的身份無法消除,園長也不可能辭退不合格的教師,更不可能拒絕上級派送的人員。比如某些企業幼兒園,作為后勤服務
部門,企業的一些下崗或富余人員都理所當然地被安排到幼兒園“帶孩子”,這些人沒有受過任何正規的幼兒教育培訓就能當老師,皆是因為其“單位人”身份在起作
用,而教師的角色身份卻被忽略不計。這種情況下,園長怎么能提高教師隊伍的素質?再比如,前面我們說過的實行“大米加小米”的幼兒園,正式教師工作再怎么不
積極,教育技能再怎么不高,因為他的“正式工”身份,也要享受與郵局職工一樣高的待遇,這讓園長怎么調動大家的工作積極性?怎么做到賞罰分明?總之,企事業
幼兒園這種只見“單位人”、不見“教師”的身份管理,使得園長應該管教師卻管不著,想管單位職工又管不了,用人自主權長期不能落實,教師隊伍的素質也得不到
提高。
其次,從教師來講,因為他們首先是單位人,然后才是幼兒園教師,教師的角色要服從“單位人”的身份,因此他們的教師身份是不固定的,作為教師的權益是難以
得到保障的。因為在身份管理下,企事業幼兒園的教師只能在本單位內不同的崗位之間調動,而不可能跨單位在不同的幼兒園之間流動。當原來的單位不再辦園,
教師即使想繼續從事教育,別的單位也不可能為他解決“正式工”的身份,這就迫使教師不得不改行從事三產,曾經有多年教學經驗的老師可能由此就流失掉。由此
可見,在企事業幼兒園中,“單位人”的身份限制了教師的自由流動,浪費了教師資源。實際上企事業、機關幼兒園教師是整個幼師大軍中一支重要隊伍,如果繼續
以“單位人”的身份來遮蔽他們的教師身份,不努力保障他們的教師身份和權益,將會有更多的人改行,教師隊伍流失將會越來越嚴重。
通過以上分析,不難發現教師的“單位人”身份是制約當前企事業幼兒園人事制度改革的瓶頸。幼兒園用人自主權的獲得,教師隊伍素質的提高,教師權益的合法保
障都與這一因素有著直接的關系。只有消除教師的“單位人”身份,規范教師的從業要求,明確教師身份,幼兒園才會有一個靈活的用人機制,整個社會才會有充足
的教師資源。
的政策已經出臺,并且已經付諸實踐;事業單位也在積極醞釀,2000年8月,國家人事部在《關于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中指出:“事業單位的人
事制度將與黨政機關人事制度脫鉤,逐步取消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從企事業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看,取消單位人身份是大勢所趨。隨著企事業人事制度的改革,
束縛幼兒園人事制度的瓶頸也將會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