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南京市工資集體協商“春季要約行動”啟動儀式暨現場推進會舉行。記者獲悉,《南京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計劃。
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要約的內容特別強調了分門別類,比如,對大量的民營企業,要求工會就職工的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社保福利等進行協商;對生產經營比較困難、需裁員或降低勞動報酬的企業,要就裁員方案、裁減范圍和對象、減薪幅度等進行協商,最大限度保障職工就業權;對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要突出理順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的關系,提高職工工資在企業工資分配中的比重。
此次要約行動啟動后,各行各業將在上級工會的帶動下,由企業工會、行業工會等代表職工向企業行政方發出工資談判要約,就工資增長、建立工資增長機制、健全分配制度等進行協商。企業行政方需在20日內給企業工會書面復函,然后雙方進行進一步協商,并簽訂集體協議。
“工會向企業發出要約,要和老板談工資,這種方式對推動工資增長非常有效。但僅憑單方意志進行約談,企業如果不應約,或者協商之后不履約,沒有制約的手段。所以工資集體協商立法勢在必行?!笔锌偣嚓P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市工資集體協商的條件已經成熟,到去年底,全市發放要約書13860份,覆蓋企業1.5萬家。
目前,工資集體協商立法工作進展順利,《南京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草案)已報市政府,6月和8月市人大常委會將進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