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嶄新的容聲冰箱買回家不到一個禮拜,就突然失火燒毀。日前,古交市民程女士就碰到了這么一件“上火”的事,因為對賠償數額有爭議,事發一個多月了仍未解決。
新買的冰箱著火了
“我實在沒辦法了,只能向媒體求助。”3月5日,回憶起這一個多月來的維權經歷,程女士身心俱疲,因為與容聲冰箱廠家對賠償數額有爭議,她家里一直保留著火災現場。
1月27日,程女士在古交名都商城買了一臺容聲牌冰箱,“紅色的三開門,花了2500元”。2月1日晚,程女士沒有在家住,第二天10時多回到家時,她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冰箱失火了,冷藏室燒出一個大洞,家里的墻熏黑了,床上、桌子上、地上全覆蓋著一層黑黑的灰。
賠償數額爭議大
當天下午,容聲冰箱山西區售后服務負責人李貴峰趕到了程女士家。程女士告訴記者,經過現場核實,容聲冰箱工作人員同意進行賠償,并要求她列出損失詳單,以便上報總部核準。因為無法確定家中物品的實際損失 ,于是,程女士大概列了一份數額為24萬元的賠償清單。
3月5日,李貴峰告訴記者,程女士買的是機械冰箱,柜門上沒有電路板、液晶屏等部件,整個冷藏室上部唯一通電的就是照明燈,而且是5瓦的LED燈,冷光源本身不發熱,冰箱著火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從現場看,冰箱背后有一條斜拉的電源插座線,不能排除外部原因引燃冰箱。
李貴峰表示,在起火原因不明的情況下,公司愿意對客戶進行賠償。保險公司也為此估算了賠償清單,總額在2萬元左右,而公司同意賠付5萬元,但程女士24萬元的報價太出乎意料了。
有望調解成功
針對李貴峰的質疑,程女士承認冰箱背后確實有一根插座線,但事發時并未通電。
對于雙方爭議的事故責任問題,以往是“誰主張誰舉證”,對消費者而言維權成本較高,但按照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該法將于3月15日正式施行。
3月6日,古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牛峻告訴記者,自從2月24日正式受理此案以來,工商部門一直在做經銷商、廠家、消費者的工作。目前已經取得了 初 步進展,有望調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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